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碳酸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mg官方在线电子游戏
发布日期:2018-07-02 作者: 点击: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碳酸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8年5月13日,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在肥城市组织召开了年产2万吨碳酸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泰安环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山东汇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山东天力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4名技术专家(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组成。泰安市环保局和肥城市环保局参加会议。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肥城市老城化工项目聚集区内,明瑞大街以西、明瑞路以南,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回转窑系统、净化车间、焙浸车间、配碱车间、碳酸锂车间、余热回收系统等主体工程,碳酸钠原料库及元明粉副产品库、产品库、锂渣堆场、锂辉石原料场等辅助设施。建设碳酸锂的生产线一条,主要生产工业碳酸锂5000t/a、mg官方在线电子游戏15000t/a、元明粉(ⅱ类一等品)54000t/a。
公司委托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3月29日,泰安市环保局以泰环审[2016]11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于2016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建成并进行设备调试,实际总投资613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80万元。
验收监测期间,各设施均调试正常,具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报告结论及对实际建设情况核查,与环评阶段相比,该工程实施过程中主要发生变化如下:
(1)废水
脱硫废水经处理后由回用于煤场喷洒变更为回用于脱硫系统,不外排。
(2)废气
元明粉闪蒸干燥废气由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变更为“重力沉降 二级水喷淋”处理。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中重大变动原则,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以上变动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碳酸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碳酸锂扩建项目环境监理总结报告》表明:
1、废气
煤粉球磨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由1根高度为15m、出口内径0.8m排气筒排放。
热风炉废气经两级多管除尘器除尘后,送入回转窑废气处理系统,与回转窑废气一起进行处理排放;回转窑尾气采用窑内脱硝 两级旋风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 scr脱硝系统 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进行处理。烟气由1根高度为45m、出口内径1.5m排气筒排放。
物料球磨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由1根高度为25m排气筒排放。
酸化窑废气采用静电除尘器 三级碱液喷淋进行处理,由1根高度为25m排气筒排放。
电池级碳酸锂、mg官方在线电子游戏盘式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分别由1根高度为15m排气筒排放。
电池级碳酸锂机械粉碎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由3根高度为15m排气筒排放。
工业级碳酸锂机械粉碎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由1根高度为15m排气筒排放。
元明粉流化床干燥废气采用“重力沉降 二级水喷淋”处理后,废气由1根高度为15m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
原煤经汽车输送至厂内干煤棚,干煤棚四面设封闭式围挡,仅留车辆出入口,防止煤场扬尘污染。
原料锂辉石经汽车输送至厂内原料堆棚,室内储存,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原料堆场定期洒水,保持原料堆表层湿润。
罐区和装卸区产污环节主要为罐区储罐的“大小呼吸”和“跑、冒、滴、漏”。浓硫酸、氨水储罐为固定顶罐,由带有永久性附加罐顶的圆筒钢壳组成,罐顶为拱顶形,减少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原有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煤场喷洒及道路喷洒等,不外排。
3、噪声
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锂渣、脱硫石膏由肥城桃乡水泥有限公司和肥城米山水泥有限公司作为原料综合利用;热风炉灰渣由肥城市新城孙庄村制砖厂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硫酸铵由泰安田苑丰肥业有限公司作为原料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
项目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肥城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碳酸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回转窑及热风炉排放的so2、nox、颗粒物、氨等污染物均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及修改单标准的要求;酸化窑排放的硫酸雾、颗粒物,以及其他生产过程排放的颗粒物均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及修改单标准的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均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的要求。
2、废水
污水处理系统进出水口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消防及城市绿化标准的要求。
3、噪声
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土壤
评价区域内土壤中的各因子含量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与处理。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和采取了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保护验收条件。
六、后续工作建议
1、按照验收组要求修改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和环境监理报告;
2、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严禁露天堆放;
3、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对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内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规范采样平台,设置废气排放标识;
4、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完善后续环保手续。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向泰安市环保局报送相关信息。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强化日常应急演练和培训;
6、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附件: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碳酸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人员名单
验收组
201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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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福验收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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